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鲁中晨报
淄博前两个月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保障金1.1亿元
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3月1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品质民生看淄博”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一场,淄博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发布淄博市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关情况,并针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等工作进行了通报,回答了记者提问。
淄博3月16日讯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着力打造高品质民生建设。淄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今年1月起,淄博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到2月份,共为11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保障资金1.1亿元,预计全年将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6.6亿元。
1月16日,淄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共有四项变化。
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924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801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月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月1050元。城乡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月240元、685元、1090元。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月2350元;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815元提高到1848元;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331元提高到1364元。
将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85元,三、四级继续执行每人每月145元;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1元提高到167元,二级继续执行每人每月140元。
《通知》下发后,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增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做好新增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目前,淄博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68人、农村低保对象50749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401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7425人、重度残疾人51969人、困难残疾人22638人、机构养育孤儿50人、社会散居孤儿17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41人、重点困境儿童148人。到2月份,淄博市提标增补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共为11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保障资金1.1亿元,预计全年将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6.6亿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刘文思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7 05:45:1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