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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晚间,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泛海,000046.SZ)公告披露一起重大诉讼案件。
公告显示,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及其相关公司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公告,该案涉及的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渤海银行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裁定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约20.2亿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该案件可追溯至2018年11月,当时泛海控股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中泛集团未按期归还融资的剩余未还本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上述债务剩余本息的偿付工作。
渤海银行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中泛集团偿还贷款本金约17.13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并要求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渤海银行还请求确认对北京韬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以该质押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公告称,泛海控股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对于本次诉讼的可能影响,泛海控股表示,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泛海控股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已向泛海控股下发《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需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泛海控股于2024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
泛海控股表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山西证券将为泛海控股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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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24 1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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