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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营造良好、文明、有序的通行环境,交警山海天大队决定新增27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自公告之日起5日后进行即时抓拍,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其违法行为。同时,对违反该交通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守法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大队
2025年1月3日
附件1:新增27处设备公示点位
山海天辖区处理点位
1、太公岛一路与海天四路卧龙山中队;
电话:7998329
2、北海路与桃花岛一路222号碧海路中队;
电话:7998313
3、碧海路森林公园一号门北海路中队;
电话:7998309
4、204国道两城公安检查站两城中队;
电话:7998335
附件2:原有20处设备公示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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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1-05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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