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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湖滨路上,市民李某骑行电动车时,被对面一辆小轿车开着的大灯闪了眼,结果迷糊间操作失误,导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身体多处擦伤。随后,李某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找到车主黄某,并依据相关规定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据介绍,江宁区湖滨路为双向两车道,绿化树木较多,夜间灯光较暗。黄某驾驶小轿车沿湖滨路行驶时,感觉路上车辆较少,为图方便,使用了远光灯。而市民李某骑电动自行车沿佳湖西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行至佳湖西路湖滨路路口右拐弯时,正好遇上对向车道的黄某快速直行经过路口。
李某被强烈的远光灯刺了眼,因为正好拐弯,一不小心操作失误,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腿部和手臂擦伤。等李某爬起后,发现小轿车已离开。其家人发现李某受伤后,将其送往医院诊治,同时拨打了12345求助,希望帮忙找到肇事者。开发区交警介入调查,并通过路口监控视频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黄某。经认定,黄某未按规范使用灯光,负该起事故次要责任,承担李某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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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1 0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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