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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盐阜大众报
蔡力
连日来,亭湖法院盐东人民法庭法官奔走在定分止争第一线、为民服务最前沿,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
法官考虑多一点,群众忧心少一点
2016年,王女士与丈夫离婚,约定儿子小帅随父亲生活,王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近几年因王女士未能按期支付,小帅申请执行并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
“随着物价上涨以及孩子长大开销增加,其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是可以获得支持的,可若一判了之,结局未必和谐,‘疙瘩’解不开,案件很有可能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孩子的抚养费也得不到保障。”面对这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小案”,法官要考虑的却很多。
法律规定是原则的、抽象的,但各类民生“小案”是具体而鲜活的,法官决定联系王女士当面聊一聊。
“感情破裂后,着急离婚,又不想为抚养权来回拉锯伤害孩子,就约定每月给抚养费。再婚后又生了宝宝,开销变大,生活拮据……”王女士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情况。法官将王女士的情况详细记录并告知了原告,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父母对孩子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虽然离婚了,但不能忽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王女士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原告也表示理解王女士现在经济困难,愿意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在家人的帮助下,王女士一次性支付孩子到18岁成年为止的抚养费5万元。
“小案”也要配齐“最强阵容”
金某夫妇与儿子小金因赡养费问题产生分歧,诉至法院。立案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到村了解情况。金某夫妇身体不好,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医疗费用和日常生活开支,希望儿子小金承担部分费用,小金却认为自己经济条件差且外债较多,不愿承担。
家事如天,为避免双方已经产生裂痕的亲情因“对薄公堂”而再添新伤,法官“召唤”出基层法庭调解“最强阵容”,与人民调解员、村干部、有威望的村民共同开展调解。
“我养你小,你养我老。小伙子,困难是暂时的,身上的责任还是要扛起来!”“现在年轻人压力大,我们做父母的也要多体谅。”在村部,大家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并结合《民法典》中有关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彼此的难处。
“我不该逃避责任,以后请法官和村里的叔叔伯伯们监督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金同意每月向父母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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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0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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