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贾爱子 张爱国 沙学祥 记者 王茸)近日,我市发生多起追尾事故,究其原因,肇事司机多存在分心驾驶,且均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1月8日,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正方西路香草谷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成某驾驶的红色小车后车厢严重破损,后挡风玻璃全部破裂,车头严重变形,成某头部受伤。
成某说,她驾车沿正方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到梧桐村路口右转,一辆重型货车从后方直接撞了上来,瞬时,车子被冲出去撞在树上,所幸车上人员都系着安全带,没有造成重大伤亡。货车驾驶员陈某则表示,事发时他走神了,没注意到前方车辆减速转弯,等发现时再踩刹车已来不及。经勘查认定,陈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规定,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月5日,江宁横溪宁丹路与汤铜路路口也发生一起追尾事故。白色轿车驾驶员刘某表示,当时他沿宁丹路由东向西行驶,紧跟前车,突然,前车刹车灯亮了,刘某刹车不及撞了上去。经交警认定,刘某也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负此次事故全责。
1月3日上午10时许,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一起三车追尾的报警。事故发生在万安东路老104国道上坊段,驾驶员付某称,她载着家人驾车前往高淳,途经该路段时,5岁儿子尿急,在车上吵闹,无奈之下,付某想变道靠边,结果刚变到第4股车道就被原本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高某撞了。紧接着,黄某车辆避让不及,撞上了高某的车。经调查,交警判定付某需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12 08: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