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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门邻居房子里住了15个租户
每天进进出出扰民严重
居民苦不堪言崩溃发问: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
对门群租租户何时能搬
崩溃:我家对门群租了15个男子
励师傅住在白鹤街道杉杉苑小区,这是一个有着30多年房龄的老小区。他说,今年年后,他对门的邻居把房子租给了一群房客。
“这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是三年前,这个房东也是租给了一群房客。后来我们一直反映,房客可能也换工作了,就搬走了。这次是年后新搬过来的,全是年轻力壮的男子,应该是附近工地上班的,因为都穿着橙色的工作服。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在屋子里抽烟、大声说话、走路声‘咚咚’作响,有时候晚上大门敞开说是透风。”
励师傅带着我们去看了他的住处,他住在202,对门201就是他反映的群租房。我们敲了敲门,没有回应,看来没有人在。但在门口,记者看到地上扔了有4、5个烟蒂。
励师傅非常气愤,他说:“这就是典型的群租房!这一户人家和我们的户型差不多,面积也是125平方,客厅有30平方左右。我看到,客厅里是放着上下铺共6张床,里面还有3个房间,我估计10多个人肯定有的。那天我本来还想进去看看,对方很警觉,大声质问我,你干什么?我就没进去。”
励师傅说,这真的太让人崩溃了,这么一点空间里住了那么多人,另外卫生、噪音、治安、用火用电等安全问题也让他非常担心。“我家还有两个10来岁的外孙女,都不敢住这里。”
正采访着,住在楼上301的褚师傅下楼来,他告诉我们,房东是一位70多岁的大爷,有点“顽固”。“我遇到过他,和他说过多次了,你不好这样租给这么多人的。他就是不理。而且,他有点耳背,电话也不接的。”
禇师傅说,他最担心的就是出租房的用电问题。他带着我们查看了201室的电表箱,“你看,这么多人住着,用电需求本来就大,他们就这样几根线接接,没有保险丝没有开关跳闸保护,多危险!”
无奈:多方求助都表示没有办法
那么,小区里有人群租,小区物业是否知情,又做了哪些调解工作呢?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杉杉苑物业的和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经理。
张经理说,她多次和房东进行过沟通,房东都未曾理会,有时候还会开口大骂。社区工作人员、地段民警也曾上门查勘,查勘的结果是:一、房屋没有更改原先的格局;二、民警上门时,里面只住了5个人,并且都有暂住证。所以,作为物业方,他们也很无奈,只能规劝,不能强制让对方退租。
对此,励师傅表示物业有推诿之意,他敢肯定对门就是住了10多个人,而不是物业所说的5个人。而且每次社区、物业上门查勘时,都是正常上班时间,对门的人都不在。
随后,记者和励师傅一起来到了白鹤街道镇安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网络员多次上次了解情况,但是,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把这个情况告知社区民警。
记者又和励师傅、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白鹤派出所镇安社区警务室反映情况,表明身份之后,未等记者说明来意,一位姓郝的警官,直接拒绝了采访……
下午采访结束时,励师傅打来电话,说对门已有人下班了,可以进门去具体问一问了。记者于是又赶回出租屋,发现客厅里确实摆放有三张高低床,有人正盖着被子睡着,还有一位男子正在屋内扫地。扫地男子坦言,201室共住了15个人。
近些年,由群租房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各类矛盾纠纷屡见不鲜,群租房因居住人员较多且管理不规范,容易滋生治安问题,可能对相邻业主的生活产生妨碍和侵害,《民法典》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所以,对于这种需多方协调解决的民事纠纷、利益冲突等,物业、社区、治安管理部门能否一起携手,进行协商调解,最终提出一个解决方案?
来源:宁波之声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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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1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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