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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孔令磊 报道)1月16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州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重点禁火期。
此次禁火区域包括海北州范围内所有林区、生态治理工程绿化项目区、牧场及涉林涉草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在防火禁火期间,严禁在禁火区域及其周边进行上坟烧纸、点焚香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生火取暖、野炊和焚烧垃圾等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禁在禁火区域及其周边进行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和田埂杂草等农事活动及其他野外用火;严禁在禁火区域及其周边进行炼山造林、私自架设电线,未经审批在施工作业中用火;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携带火种、用火用具等进入林区;严禁其他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及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间,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林牧区施工单位必须征得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按照防火要求建设或配置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告,禁止谎报、乱报、瞒报火情火警,接到扑火命令的各级扑火队及火灾所属人民政府领导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扑救火灾要科学安全组织,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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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7 18: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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