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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贵港日报
港南讯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这桩烦心事快速得以解决。”近日,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谭某某激动地说。在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被告人宁某某在与梁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谭某某登记结婚的荒唐剧,终于画上了句号。
谭某某与宁某某经他人介绍,于2001年11月在港南区某镇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生育了3个小孩。去年7月,谭某某发现宁某某曾于1994年6月与梁某在其他地方登记结婚,并于2022年7月在法院协议离婚。随后,谭某某到民政部门要求办理离婚手续,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宁某某的行为涉嫌重婚,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建议其到法院起诉。谭某某到法院咨询如何解除其与宁某某的婚姻关系,得到的答复是离婚要以有效婚姻为前提,他们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并建议其到检察院咨询。
无奈之下,谭某某来到港南区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自己结束这场荒唐的婚姻。该院检察官在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谭某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宁某某在与梁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谭某某登记结婚,属于重婚,其重婚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家庭一夫一妻制,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宁某某与谭某某的婚姻无效。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支持谭某某向法院起诉。
鉴于谭某某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有限、家庭经济困难,且是被重婚、受伤害的一方,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检察官告知其可以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同时还联系司法部门,申请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开庭审理,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确认宁某某与谭某某的婚姻无效。至此,这桩“离不了”的婚姻终于得以顺利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港南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为民初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罗增高 邓 冰 石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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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5 1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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