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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贵阳市白云区一业主拒缴物管费败诉后,5年来一直上诉信访,“心结”难解,申请检察监督,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召开听证会,解了业主5年“心结”。
白云辖区某小区业主娄某,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数年来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遂将娄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物业公司诉求,娄某不服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再审驳回其请求。其后以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我不是在乎物业费,物业公司不作为,我不服法院判决,为了这口气我会一直告下去。”
娄某来到白云区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讲述了民事纠纷产生、诉讼的过程,倾诉了他内心的法结、心结。
检察官通过仔细翻看卷宗,并多次询问案涉当事人,走访案涉地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发现原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明显过错。同时,发现该小区物业费纠纷问题普遍存在,如若不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将产生更多诉累。
为化解这起积怨多年的物业纠纷,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以及法院审判采纳证据理由和法律依据,当事人围绕诉讼时效、物业催告是否为诉讼前置两个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听证会现场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提问,经认真评议后,听证员充分发表听证意见,并向当事人现场解答,深入释法说理。
经检察官和听证人员共同开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释法说理后,娄某当场表示愿意撤回监督申请,息访息诉。
至此,长达5年的物业纠纷画上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白云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枫桥精神”贯穿民事检察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听证职能,践行民事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与矛盾化解同频共振,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贵州日报天眼新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二审 何永利
三审 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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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7-05 0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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