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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沈阳日报
市商务局:
2023年一季度向在沈消费者发放1亿元新春消费券
12月30日,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卓青在《沈阳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沈阳市将在2023年一季度,围绕汽车、家电、商超、餐饮等领域,向在沈消费者发放1亿元新春消费券,组织开展配套促销活动,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全面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沈阳市将在“辽宁迎新消费节”期间,同步启动“2023沈阳新春购物节”。2023年一季度,以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为重点,围绕“节庆、购物、餐饮、网络、娱乐”等元素,推出年货大集、餐饮、家电、汽车、电商等主题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特色主题活动,鼓励各商贸企业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有效拉动消费快速增长。组织重点商贸企业集中开展各类主题营销活动不少于200场。突出以节兴商、以节聚势,挖掘消费热点。
实施汽车更新补贴行动,2023年,个人消费者依法报废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同一车主,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
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来沈开设首店。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知名品牌企业,在沈开设法人企业首店或旗舰店,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将根据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落实《沈阳市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开设法人首店、支持品牌与入驻企业联销经营,提升消费品质,集聚消费资源,增强城市影响力。持续落实《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建设电商直播基地、积极促进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增长,支持商业街区建设等,助力全市商务领域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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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31 0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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