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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通知,依据2023-2024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气源购进价格上涨实际,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从7月25日起进行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2.18元/m³。另外,7月8日至10月31日,非居民用终端销售价格也进行调整。
怎么执行:居民第一阶梯销售价格2.18元/m³
调整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2.18元/m³,第二、三阶梯价格按照1:1.2:1.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结算周期起始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气量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城镇低保用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城燃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城燃企业核实确认后,所有用气量均按居民第一阶梯价格标准购气。
另外,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也进行调整,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2.20元/m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3.04元/m³;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3.94元/m³。
为啥调整:上游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 终端价格适时、同向调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能源价格市场化,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响应同向调整。西安市执行“天然气气源采购综合平均价格单次或累计涨跌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城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适时、同向调整。”
自2023年4月1日起,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等上游气源企业,管制气居民用气价格在基准门站价格1.22元/m³基础上上浮15%。按照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2.18元/m³。相对应的,当上游价格下调时终端价格也将随机下调。
调整了啥:居民及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及养老机构 均上涨0.13元/m³
目前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价格为2.05元/m³,调整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2.18元/m³,上涨0.13元/m³。第二阶梯从2.46元/m³调整2.62元/m³;第三阶梯从3.08元/m³调整至3.27元/m³。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不执行阶梯气价,调整前,是按照居民一阶气价加0.02元/m³执行,终端销售价格为2.07元/m³。调整后将按照2.2元/m³标准执行,这一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华商报记者 李婧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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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2 2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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