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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法院提供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通过宠物托运收到宠物两天后,宠物死亡,男子发视频“控诉”货运公司员工引发网暴。近日,齐齐哈尔铁锋区法院就发布了一起宠物托运引发的案例。
网购宠物两天后死亡 发视频引发网暴
记者从铁锋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2月张某的男友李某为她网购了两只猫。但卖家不在本市,张某便找到某宠物货运公司委托运输。双方在未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况下,便达成了运输协议。
期间,运输公司给张某发了小猫的照片和视频,告知两只小猫在运输过程中状态良好。去年2月17日下午,张某在货运公司确认小猫的状态良好后,领走了小猫,并微信回复“已顺利到达”。
然而,19日,张某发现一只小猫后腿出现问题。一周之后小猫死亡。张某李某认为,小猫受伤是运输公司在运输中导致,但多次向运输公司讨要说法无果。
此后,李某在其拥有一定粉丝的新媒体平台发布“我的宠物猫被无良托运公司害死了!”“遇到不良托运公司我的猫去世了”等视频。视频内,李某作为受害者十分委屈、激动。导致部分网友对货运公司及其员工董某、王某、李某乙发起大规模网暴,几天内电话、短信骚扰达几百次。
法院判决:删视频 赔礼道歉 赔偿精神抚慰金7000元
铺天盖地的谩骂和人身攻击对董某等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也给货运公司形象和名誉带来极大的损害。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货运公司及员工董某、王某、李某乙向铁锋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委托货运公司托运宠物猫,在收货两天后提出宠物猫腿部出现问题以致死亡,本应通过正常途径和程序维护合法权益。但张某及李某在未通过合法程序确定其宠物猫死亡原因的情况下,以其个人主观判断便认定货运公司为宠物猫的死亡负有责任,并多次通过自媒体平台直播、发布视频等方式公布该主观判断,虽然在其发布的视频中将原告电话号码进行雾化,有网友通过技术手段解除雾化后在评论区公布电话号码,作为视频发布者所采取的雾化方式能轻易破解,致大量网友对董某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已严重影响董某的正常生活,侵犯了董某的隐私权。
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判决李某删除相关视频,在媒体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对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董某等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
法官说法:“网红”更应遵守法律法规
网络红人,因为具有大量粉丝,因此有其相应的舆论影响力。如果在未经充分证明及权威认定的情况下,主观臆断言语攻击他人,难免会作出错误的引导,给当事企业或个人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
就该案例,办案法官肖毅表示,作为视频发布者负有维护评论区内容的义务。被告李某作为有一定粉丝基础而被网友关注,从而长期持续发布视频的“网红”,更应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对粉丝和网友进行正面引导。本案中,原告董某的电话号码在李某视频评论区内长时间存在,并且有许多网友在评论区发布侮辱性言论,李某没有及时删除董某的电话号码并屏蔽不良言论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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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3 1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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