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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鄂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杨凌云、王思敏)谎称找东西让正在网吧上网的大学生起身,趁机诬陷大学生压伤了自己的脚,进而敲诈勒索5000元。近日,经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有个男子边打电话边问我,有没有在座位上看到遗失的证件,当我站起来时,男子就表情痛苦地说压到他的脚了……”今年5月,大学生小肖报警,称被人“诈骗”5000元。警方随即开展调查,通过现场监控视频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到案后,王某供述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原来,王某的脚因搬运重物被砸伤,负债的他天天被人催债,就想出了用伤脚去敲诈的“来钱路子”。案发当天,他来到鄂州职业大学旁边的网吧,很快就瞄上了独自上网的被害人小肖。小肖果然上当,要送他去医院检查,王某立即制止并表示:“去医院得两三万元,给我5000元算了。”在小肖筹钱的过程中,王某了解到小肖是鄂州职业大学大三学生,便威胁“不赔偿我就去学校闹事,让你拿不到毕业证”,百般无奈的小肖凑齐5000元交给王某。
由于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言语威胁手段索得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6月13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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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3 1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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