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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张勇)近日,高速交警藁城大队在日常执勤过程中查处了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风险隐患。
6月8日17时20分许,高速交警藁城大队秩序二中队的民辅警在黄石高速藁城东收费站执勤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红色轿车进入检查区域,异常情形立即引起民警警觉。执勤民警迅速上前示意车辆停靠,依法开展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承认车辆刚完成过户手续,因急于处理急事,明知牌照仍在原车主处未取回,却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企图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该驾驶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并记9分的严厉处罚。
高速交警郑重提示: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法定“身份证明”,规范悬挂号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任何企图通过不悬挂号牌逃避监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这既是对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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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06-16 17: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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