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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生活报记者 张立 吕晓艳
冬季取暖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本次政协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针对供暖问题建言献策。
监管部门代管取暖费
省政协委员尹逊波提交了关于取暖费由第三方监管部门代管的提案:居民将供热费每年缴纳至第三方监管平台,如果当年供热不存在任何问题,则监管机构将按月把取暖费打到热企账户;如果因为供热纠纷,居民提交退费申请,平台需要根据居民提供的证据予以审核,同时将该信息报送热企,双方均无异议后,将相关费用退还给居民。
同时,要规范审核流程:居民认为供热不达标,需提供温度证明;热企测温人员进入居民家中测温,也要给居民提供温度证明。涉及热企因维修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供热停供或其他问题的,还需要政府文件明确相关细节。
尽快推行智慧供暖
省政协委员郑萍表示,针对室温不达标问题,要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机构,切实协调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公布监管机构电话。“以我所在的哈发热力供热区域为例,小区建成10年左右,业主群里几十户居民表示室温低于20℃,居民们通过投诉等方式寻求解决办法,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更有甚者,12月底到1月初半个月的时间内,热企3次出现锅炉故障,使居民得不到供暖保障。”郑萍认为,对于出现锅炉故障等严重情况,要有明确的惩罚机制,锅炉故障属于严重事故,供热公司应承担责任,建议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并对受到影响的居民进行补偿。
郑萍还表示,应尽快推进根据用户使用流量计费的智慧供热方式。此外,一些不属于旧改范围的小区也存在保温性差的问题,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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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2 10: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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