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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市场星报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减少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高速公路安全隐患,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道路通行秩序,近日交警总队在“皖事通”移动端上线“高速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公众可登录“皖事通APP”,选择“更多服务”,选择“交通出行”,选择“高速交通违法举报”或者搜索“高速交通违法举报”,即可进入平台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举报范围包括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其它可以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请按平台设置,填报举报信息。公众通过高速便民服务平台上传的图片或视频信息材料应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年/月/日/时/分/秒,24小时制)、地点、过程等事实情况,违法行为已发生30日以上的,不再上传。
其中视频材料线索时长应小于15秒,大小不大于30M。图片材料线索应上传2张至3张,且有下述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于机动车静止状态下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叠加在图片上的违法时间应精确到1.0秒,且两张图片拍摄的间隔时间不小于10秒;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叠加在图片上的违法时间应能准确分辨违法行为的位移变化,且须有两张图片拍摄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1.0秒。
公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实名举报,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线索。举报人违法收集线索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举报人在收集违法线索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违法事实或恶意举报。对多次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公民社会征信体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公众举报为公益举报。(记者 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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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8 0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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