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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曹博宇 济南报道
10月25日上午,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济南市近期印发的《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做了介绍。据悉,为便利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举措。
会上,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车辆管理所所长董斌介绍,公安部门在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环节进行了流程简化,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个人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本人不需要亲自办理注销手续,只需要在商务部门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网点提交旧车,留存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写明:仅限于办理电动自行车注销业务,复印无效)、原车及车辆号牌,并现场填写好注销情况说明即可。后期,报废回收企业会集中回收、办理注销。
对于单位名下或已灭失的个人电动自行车,公安部门提供了三种注销选项:批量注销需求可通过拨打济南车管服务热线“66712345”申请上门服务;车主可前往全市89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办理注销登记;若车主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到全市51个交警中队或社会代办服务点办理。
最后,济南公安部门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若车辆不再使用,应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网点尽快处理并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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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10-25 14: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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