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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开封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1月2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度开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时间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职工除外)。未在征缴期内缴费的参保人员(包括正常单位的退休人员)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对应年度职工大额补助的待遇资格,不享受对应年度大额补助待遇。
据悉,为落实《开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汴政办〔2023〕38号)要求,建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大额补助)基金,有效减轻大病患者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明确了相关事项:2024 年大额补助参保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自2024年1月1日起,大额补助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基金支付比例为90%;大额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市医保、财政部门可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金运行、统筹层次等因素适时调整大额补助筹资及待遇标准。
缴费渠道主要包括:正常参保类型管理的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由单位代收代缴;无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河南税务”App等线上渠道,或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渠道进行个人缴费。市税务、医保部门可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调整大额补助征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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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25 05: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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