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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3月7日讯(记者 李安琦)3月6日,德州市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兰善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郭建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孔祥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楚红梅出席,介绍并解读本部门承担的2026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德州市检察机关围绕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立足行政检察职能,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着力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过罚不当”问题,助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德州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涉企社会信用修复、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过罚不当”问题,依法加强对涉企行政案件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或司法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抓实办案质效。加强与纪检监察、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类案研判等工作衔接机制。严格把握过罚相当的界限,依法促进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德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办案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准确合理行使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三是推动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查纠结合,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症结,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分析报告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尺度,源头防范减少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情况发生,为营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数字检察战略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德州市检察机关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法律监督工作深度融合,以科技赋能驱动法律监督质效全面提升。德州市检察机关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业务主导为前提。数字检察“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发挥数字技术对业务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实现法律监督由点到面、由个案到类案、由一域到全域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二是坚持数据整合为基础。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破解数据壁垒,共享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构建“过罚不当”监督模型,筛查监督案件线索,做实数据治理、聚合、管理、应用,让数据“开口说话”。
三是坚持重在应用为目的。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效能,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各类“过罚不当”违法行为,消除监管漏洞,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责任编辑:霍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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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3-09 1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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