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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0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康劲)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从2024年起,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一管理和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甘肃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同时,不再设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各市(州)不再设立储备金,每月各级财政部门将基金全部上缴至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经人社部门核定支出用款计划并由财政部门审核后,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至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各地按时将当月工伤保险待遇足额发放到位。
据近日发布的《2023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截至2023年末,甘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97.44万人,其中农民工40.82万人。
实现工伤保险从市级统筹到省级统筹的跨越,是工伤保障能力和水平的一次新跃升。2022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建立更加公平、规范、高效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系,实现基金长期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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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5 0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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