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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宏微科技(688711.SH)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常春新优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常春新优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55,500股转让给潘世明。潘世明为常春新优普通合伙人深圳常春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潘世明与常春新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故本次股份转让为常春新优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合计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
在本次股份转让变动前,常春新优持有本公司股份7,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常春新优于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55,500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潘世明先生。本次股份转让变动后,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1%,其中,常春新优持有本公司股份6,894,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常春新优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内部转让股份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属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常春新优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来源:界面AI)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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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2 2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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