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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亳州晚报
亳州出台“30条”力挺实体经济
多项奖励达100万元;重大贡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且达到全市平均增速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年产值首次突破200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近日,《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以下简称《30条措施》)正式印发,我市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共有8个部分30条内容,有效期暂定1年。
科技创新赋能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30条措施》第一部分就明确提出要促进科技创新效能提升,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专项协同攻关、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支持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万元的按照研发经费投入不超过0.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并实施转移转化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当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在亳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运营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绩效评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重大机构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围绕现代中医药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等重大技术需求,通过“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不超过研发总投入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或整体搬迁到亳州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4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和重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上年度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 (下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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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19 1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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