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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冷靖华)12月1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我市出台《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方案》,将在全市选取首批150个小区作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
■ 150个小区将成为首批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
市房管局介绍,第一批试点小区150个,按照全市住宅小区分布情况,由各区确定试点小区名单。试点小区60周岁以上(含60岁)的业主(即房屋所有权人)或与60周岁以上(含60岁)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业主,均可自愿参与实施改造。
对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武汉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执行,也可自愿参与实施本方案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可重复。
■ 达到一定量和金额有3000元补贴
市房管局介绍,试点小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分为15项,由居民自愿、自费进行选择。主要包括:家中地面防滑处理,在家里安装扶手、淋浴椅、防撞标识、感应灯、智能门锁等。此外,还包括蹲便器改坐便器、平开门改推拉门、房门拓宽、更换晾衣架、对浴缸淋浴房进行改造等。
但单独对房屋进行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具配置等装饰装修改造,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内。
市房管局介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业主选择至少6项适老化改造且金额超过3000元的,将予以3000元补贴。
■ 改造方式由居民自选自担费用
《方案》中提到,提供2类参与实施改造的方式,供业主根据自己改造意向进行选择。
第一类可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改造服务,由物业服务企业采购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适老化产品优质供应商,并与业主、施工单位签订三方改造协议(合同)实施改造。完成改造后,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业主共同对改造项目进行确认,并根据协议据实结算。
第二类由业主委托推荐实施单位进行改造。各区可结合辖区实际,采购一批适老化改造推荐实施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平台公司、装饰装修、家政服务等企业)供业主自行选择,签订协议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实施单位、业主共同对改造项目进行确认,并根据协议据实结算。
市房管局介绍,此次试点工作按照“自愿选择、需求导向、公开规范、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原则,主要是希望通过试点完善我市供需配套政策、促进适老住房消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我市全面推进适老化改造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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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12 0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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