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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记者从南宁市良庆警方获悉,南宁市良庆区一男子因非法电鱼捕捞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被责令于近日出资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水库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33735尾鱼苗修复水库生态环境
此前,在良庆警方查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涉案人员莫某祥自去年以来,在国家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驾驶船只去到大王滩水库区,利用柴油发动机、电线、手抄网等作案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当场查获非法捕捞所得各类鱼若干,对库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后经良庆区法院审理,莫某祥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成鱼10.425公斤、幼鱼33735尾,修复大王滩水域生态环境。5月17日上午,良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及检察院、法院、农村农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带着涉案人员莫某祥提供的成鱼及幼鱼来到大王滩水库库区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和大王滩水域生态环境。
【警方提示】
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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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21 2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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