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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13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随着人工智能(AI)、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利用AI技术炮制AI虚假广告、利用大数据进行虚假营销等情况逐渐涌现。其中,AI、算法应用降低虚假宣传成本,消费者易“踩雷”。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表示,2018年9月至2025年2月底,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6734件。其中,2022年受理767件,2023年受理1676件,2024年受理1333件,整体呈上升态势。
他称,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涉诉主体范围较广,受理案件类型相对集中。该院受理该类案件涉及网络消费领域各方主体,覆盖了消费者及销售行业各类主体,不仅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还有直播间主播、MCN公司等新业态从业者。
他提到,部分商家通过AI技术假冒公众人物形象和声音制作虚假广告,利用公众人物社会影响力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部分商家通过网红、达人对商品、服务进行“虚假营销”,并通过算法精准推送给潜在消费者,消费者被“种草”后购买商品发现货不对板,导致权益受损。
他说,传播相关虚假宣传内容成本低、获利高,极易形成“低成本高回报”的违法激励,加之名人IP、网红宣传自带流量,相关内容能快速吸引用户点击,平台算法往往也会优先推荐高互动内容,易形成“造假—流量—变现—更多造假”的恶性循环。
仪军表示,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需要司法实践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平台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完)【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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