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原本是过往故事中的桥段,却在现实中上演。贵阳市清镇市两人向过往车辆强行收取通行费,近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请清镇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2024年9月20日至10月14日期间,清镇市站街镇的杜某、石某夫妻二人以房屋被过往的大型货车挂坏为由,将三轮车、折叠床放在道路中间,杜某睡躺在折叠床上,对过往的重型大货车强行收取20元至100元不等的通行费,多次向货车驾驶员索要现金1000余元。
夫妻俩因此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将俩人批准逮捕。
清镇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讯问,了解到杜某与石某是以房屋损坏为由,在无法核实损坏者及损坏原因情况下,采取堵路方式敲诈勒索过往大型货车司机。
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杜某、石某多次要挟他人、勒索钱财,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但鉴于二人的行为事出有因,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均能认罪悔罪,综合考虑到以上情节,决定不批准逮捕该二人。
清镇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该案中,即使杜某、石某二人堵路收钱的行为事出有因,但已触碰法律底线,涉嫌犯罪,虽然检察机关不予以批准逮捕,但公安机关还是要对两人进行治安处罚和法治宣传教育。
检察机关提醒公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寻求正规渠道、采取合法手段,千万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刘娟
二审 杨韬
三审 闵捷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11-12 08: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