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报讯 减肥不易,一些爱美人士寄希望于见效快的减肥药,希望轻轻松松“躺瘦”。一伙不法分子从中嗅到商机,将含有害物质的“减肥药”销售给顾客,最终全部获刑。近日,集美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为提升销量 出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
2019年,蔡某代理某款减脂减重茶饮,因客户反映效果不明显,销售额并不可观。偶然间,蔡某接触到了一款“糖so”减肥糖果,明知该款减肥糖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蔡某仍购入,后搭配草本植物茶售卖。售卖时,蔡某向顾客宣传“两者搭配使用,减脂效果更佳”,随后还发展了2名下线,扩大销售。
购买者起疑 快检发现违禁成分后报警
2022年4月,一名购买者发现该款减肥糖没有外包装,也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甚是害怕,便自行买了快检试剂,检测后发现里面含有违禁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遂报警。
据介绍,“西布曲明”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滥用“西布曲明”将对人体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服用者容易出现烦躁、易怒、口干等常见副作用。本案中,该款“糖so”减肥糖果食用者均表示,服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反胃、食欲不振等不良反应。
集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等3人明知其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均在1万元左右,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该案由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鉴于3名被告到案后有认罪认罚、退还所有销售所得款等情节,最终判处蔡某等3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减肥请选择
合法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经营者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若明知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物质仍进行销售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合法产品。
【名词解释】
西布曲明
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滥用西布曲明将对人体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服用者容易出现烦躁、易怒、口干等常见副作用。
来源:厦门日报
相关阅读:成本6元的减肥药卖398元?不瘦还刑!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加,不少人深受肥胖困扰。
这些困扰成了一些无良商家的商机,于是,神奇减肥药出现了。打着“不用运动 一颗见效”,让你“躺赢”的口号,让爱美又懒得动的你为之心动,甘心为美丽“一掷千金”。
殊不知这些“神效减肥药”,不仅成本低廉、成分不明,甚至还有致命的风险。
日前,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打掉一个集生产加工、分销代理于一体的网络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扣减肥胶囊成品3万余粒、制作机器6台及大量原料,案件涉及河北、山东、浙江、江苏等全国23个省区市,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网上购买减肥产品 引发身体不适
2022年12月20日,奈曼旗居民王某通过聊天软件购买了一款减肥产品,但在服用后,却出现了呕吐、头晕、出虚汗等不适症状,遂到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该减肥产品里含有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它的作用是抑制食欲中枢,使人胃部的饱胀感增强,食欲下降。西布曲明早年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加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早在 2010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即发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
2023年2月3日,奈曼旗公安局接到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对该案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循线追踪 深挖犯罪网络
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通过聊天软件取得联系,通过快递运输减肥产品,如何追查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如何固定相关犯罪证据?成为摆在办案民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办案民警从发给受害者减肥产品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洋开始查起,先后前往河北、山东、浙江、江苏、河南等地,循线追踪、逐个击破、深挖彻查!
经查,谢某洋于2022年10月,从汤某处进购减肥胶囊,并在网络上购买包装盒,自己包装、定价,以每盒39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获利。而汤某则是在2021年年底,以每粒1.3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进购散装减肥胶囊,并在网上定制外包装,经过精心策划,以每盒28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汤某的上线张某,从2021年初开始,以每粒0.8元的价格从网上进购散装减肥胶囊,并通过聊天软件进行宣传和销售。经过民警实地调查,张某为了掩人耳目,不但租赁房屋充当仓库来储存减肥胶囊,还养殖数只小猫、小狗,通过猫粮、狗粮的外包装来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一条转账记录 锁定幕后真凶
经过民警深入调查,张某并不是本案最终的犯罪嫌疑人,只是五级分销网络的中间环节,给张某供货的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办案民警在江苏省常州市将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王某某本是一名热衷于减肥的女孩,2022年年初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名叫“春天”的网友,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王某某逐渐由顾客转变为代理,于2022年9月开始专门给张某邮递散装减肥胶囊,帮助“春天”中转销售和收账,从中赚取提成。
王某某和“春天”的销售、收账手段十分狡猾。“春天”以猫粮、狗粮的包装,将销售的减肥胶囊邮递给王某某,再由王某某转递给其他买家。王某某通过身边亲戚朋友的社交账户进行收款,再将其转给“春天”提供的亲戚朋友社交账户,最终“春天”获得现金,以此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公安机关的打击。
然而,百密必有一疏。办案民警在对王某某的转账信息进行梳理时发现,王某某曾给一个账户转账999元,而这个账户的实际注册者正在监狱服刑。是谁用服刑人员的手机和账号进行了此次操作呢?经过深入调查,该账户实际注册者的儿子谢某曾有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前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在抓获谢某时,当场查获用于制作含有西布曲明减肥产品的机器6台、不锈钢模具154个、西布曲明原料30公斤、巧克力35公斤、淀粉辅料10公斤,、香精210公斤、各类色号的胶囊壳90余万粒。经初步查明,2021年至今,谢某销售减肥产品共计9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平安内蒙古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4 1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