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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是儿戏
酒后别当司机!
可总有人心存侥幸
拿法律当儿戏
再一再二又再三
……
7月20日22时31分,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岚山区宝岚路路段时,被交警岚山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李某到岚山区人民医院抽取静脉血做进一步检测。
经查询,民警发现这不是李某第一次酒驾,而是第三次!
2022年10月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岚山大队查获,C1驾驶证被吊销;2023年4月,李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交警岚山大队查获。2023年6月16日,李某被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期3个月执行,并处罚金7000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再来看下面这位驾驶人
不忍新车被“代驾”,
“大胆”上路终被查!
7月13日22点35分,巡逻中队在长城路开展夜查行动,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黑色SUV在距离夜查点不远处时突然靠边停车,民警察觉到异常立刻上前查看,紧接着,民警便让驾驶人出示证件并配合进行酒精检测。驾驶人林某某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显示数值58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经询问,驾驶人林某某称自己晚上在文阳路一酒店跟朋友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因自己刚提的新车,不想让爱车被别人驾驶,而且觉得自己已经消酒了,就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谁知回家途中碰见交警在查车,出于心虚就想提前靠边停车,下车躲避检查,结果被执勤民警查获。
酒后驾车,既是文明交通环境的不和谐因素,也是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手锏”。山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酒精就会“去无踪”,酒后驾车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沉痛。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旦酒驾,将付出巨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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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30 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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