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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二人互相出谋划策,假借交往之名,在网上与家住厦门市翔安区的被害人王某热恋三年,其间以看病、出国等理由诈骗114万余元。近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8年,被害人王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了梁某。梁某将自己包装成年轻女子“李某”,与被害人王某聊天并在网上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随后,梁某以“李某”的身份开始编造一系列故事,骗取被害人王某114万余元。在此期间,梁某为了避免被公安机关通过银行账户查到,还找人买了他人名下的银行卡用来接收诈骗款项。
同时,梁某的女儿蔡某明知梁某在网上虚构身份、假借交往之名骗取他人钱款,仍帮忙出谋划策,发送照片等给母亲用于实施诈骗,或陪同取款等,参与诈骗数额共计99万余元。
2021年6月,梁某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梁某名下的账户内冻结钱款107万余元,梁某的家属另行向被害人王某退赔剩余钱款,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实施诈骗数额114万余元,蔡某参与实施诈骗数额9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是共同犯罪,其中梁某为主犯,蔡某为从犯。
最终,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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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0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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