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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青浦首例伪造武装部队印章案宣判
男子自制假部队通行证获刑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程程
本报讯 近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青浦区首例伪造武装部队印章案件。男子方某利用假印章自己制作一张沪牌假部队通行证并使用,因犯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获刑。
青浦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左右,方某意图通过网络让制作假证人员制作一张虚假部队荣誉证书,后获得制假人员邮寄的未盖章假荣誉证书和一枚刻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兵学院”字样的假武装部队印章。
2019年3月,方某又因经商需要,意图通过网络让制作假证人员为其制作一份假的审批表,后获得制假人员邮寄的未盖章假审批表和一枚刻有“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字样的假国家机关印章。
2021年11月,方某利用上述虚假“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兵学院”印章,自己制作了一张牌号为沪A××××××的假部队通行证,并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4日使用。
另查明,被告人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方某处依法扣押上述两枚假印章及一张假通行证。
青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伪造武装部队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方某的辩护人以其当事人系初犯,无前科劣迹等为由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因与查明的事实相符,故法院予以采纳。青浦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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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4-18 13: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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