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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编辑同志:
我们小区原来是由业委会自治的,房子装修后不久,业委会就解散了,街道办请了物业公司临时管理小区。我想要回4年前交给业委会的维修押金2000元,街道办和物业公司以原业委会没有进行交接为由拒绝退款,请问,现在我该找谁要钱,该怎么办? 读者 陈女士
陈女士: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你的维修押金应找收款方要回。业委会解散后,应当将资料账目全部移交给街道办或居委会。如果你找不到原业委会负责人,那么只能找现在的物业公司要求退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因此,业委会是一个组织,代表全体业主,即使解散,解散的也是业委会的委员。你在装修房屋时交纳的维修押金,如果是现金交纳的,需要看盖章的收款单据。如果是转账交纳的,需要看具体收款的单位。如果是由业委会的专门账户收取的,你可以起诉该账户现在的保管人要求退还。如果是个人代收取的,你应当联系街道找到个人,了解资金的去向,再决定向谁主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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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01 05: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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