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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多个镇街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 有租客夏季电费贵过房租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8: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东莞多个镇街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 有租客夏季电费贵过房租

石碣镇城中村。有些城中村房东水电违规加价,关系到外地来莞务工产业工人的切身利益。

东莞多个镇街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 有租客夏季电费贵过房租

石碣镇刘屋村出租房,每户都有单独的电表。

年关将近,东莞千万人口的去留,尤其是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成为当下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东莞城中村房东水电违规加价的问题,关系到产业工人的切身利益。1月29日,东莞进入两会时间,南都东莞新闻部推出《东莞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调查》融媒报道,为东莞下好“留人大棋”建言献策。

近日,南都记者兵分多路深入东莞多个镇街的城中村,发现虽然水电费用都有阶梯价收费标准,但房东均只给出“一口价”,租客不得不面对被加收的情况。与此同时,南都还针对东莞城中村水电加价问题推出了为期一周的线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逾九成的受访者遭遇过东莞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

东莞市多个部门对该情况进行了回应。其中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提到,该现象存在违法所得认定难等问题,建议由立法机关出台相关用水、用电管理条例,进一步明晰违法行为、执法主体、处罚依据。此外,由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户、“一户一表”,从根本上解决加价问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称,未来将促各部门形成合力,在与市监部门加强合作规范出租房屋用水用电价格行为的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加强统筹部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1月29日,多位政协委员就此建议,东莞应参照广深,探索地方立法对水电价格收费进行规范,以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推动城市“留人”。

城市留人

城中村水电费价格关切工人利益

近年来,东莞频频出招,破解“招工难”问题。对于这座制造业大市而言,产业工人是支撑东莞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重要基础。

“春节别指望包一顿饺子就能够把人留住。”在日前的一次全市工作会议上,东莞市委书记肖亚非告诫与会的市直部门的局长以及镇街的书记,提醒他们要尽早多想办法留人。留人不能光靠一顿饺子,还需要靠什么?

去年以来,城中村改造多次被中央重要会议提及。此时,在东莞这座超大城市,以治理城中村加收水电费为抓手,维护产业工人的切身利益,解决城中村治理顽瘴痼疾恰逢其时。

从2022年9月官方披露的数据来看,在东莞2460平方公里土地上,星罗棋布着约40万栋大大小小的出租屋,里面分布着约600万间出租房,住着超700万名租客。显然,他们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来莞务工的产业工人,面对城中村出租屋水电违规加价的现实,只能选择接受。

实际上,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的情况并不只在东莞出现,广州、深圳过去同样深受其扰。去年以来,广深陆续出台政策,规范房东等代收费人的行为,严禁违法加价。

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2023年10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也正式出台,明确代收费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违规收费且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以城留人的核心其实是以“诚”留人。在产业工人最为关心的水电费加价问题上,东莞何时出手整治水电违规加价乱象,或是东莞走好“留人大棋”的关键一步。

现行标准

居民电费不会高于0.9元每度

据悉,在电费方面,目前东莞市居民客户阶梯电价执行夏季(5-10月)、非夏季(11月-次年4月)两个计费标准,电费标准范围是约0.59-0.89元/度。

其中夏季标准第一档每户每月0-260度:约0.59元/度,第二档261-600度:约0.64元/度,第三档601度及以上:约0.89元/度。非夏季标准第一档每户每月0-200度:约0.59元/度,第二档201-400度:约0.64元/度,第三档401度及以上:约0.89元/度。

在水费方面,目前东莞城中村出租屋居民交的“水费”(综合水费),除了供水企业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之外,还包括代收费用: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其中,污水处理费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征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支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征收,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支出。这些费用均委托供水企业随水费一并代收。

在这三项费用中,自来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都实行阶梯收费。目前,东莞各镇街城中村自来水水费的第一级征收标准为:1.58元/立方米-2.38元/立方米(每人每月5立方米及以下);污水处理费的第一级征求标准为:1.15元/立方米(每人每月5立方米及以下)。此外,生活垃圾处理费为0.64元/立方米。

其中,污水处理量和生活垃圾处理量都按照水量100%计征。比如说,某出租屋一个月用水量为30立方米;那么,生活污水处理量和生活垃圾处理量都按照30立方米计征。

根据前述依据,出租屋住户综合水费(含随水费征收的代收费用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第一级征收标准为:3.37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

实地走访

二手房东称不讲价 还装最高能耗空调

连日来,南都记者深入东莞南城、东城、石排、厚街、虎门、高埗、石碣及大岭山等多个镇街的城中村,对话出租方和租客,发现虽然水电费用都有阶梯价收费标准,但房东均只给出“一口价”,且租客不得不面对被加收的情况。当中有二手房东承包300多间房加价水电,有二手房东安装最高能耗的空调;有租客表示“好像没有不加价的,我们也没得选”,还有租客称夏季电费有时超过房租。

1月19日,记者来到石排镇下沙村实地走访,下沙村内分布有产业园区和不少厂房,村里的许多自建房成了产业工人的住所。下沙村舒心公寓的房东黄先生告诉记者,公寓的水电费统一收费标准,电费1.3元/度、水费5元/吨。每户每月按照各自的电表、水表,抄表计算收费。当记者提及,他的电费收费高于南方电网的标准,是否可以便宜些?他则婉拒了讲价。

舒心公寓的一名租户对记者表示,“像我现在一个月要用300多元的电,房租便宜,但是水电费贵……因为他是二手房东。”

黄先生在下沙村还“包了几栋房”,其公寓同样是电费1.3元/度、水费5元/吨。记者在下沙公寓观察发现,空调上张贴的中国能效标识都是5级(最高)能耗。这也就无形之中增加了租客的用电成本。

下手新村位于南城西平附近,周边有着科技产业园和商业写字楼等。该村的阳光公寓房东唐女士表示,每间房都有独立的水表、电表,单间的租金价格在600元左右。唐女士的一位租户向记者展示了房租收条,其中电费1.2元/度、水费5元/吨,对方表示,上个月除去房租,他水电费支出了126元。

“水电都不讲价,我在这边十几栋楼,有300多间房,水电都是统一的,就是房租的价格不一样。”唐女士说,小区没有单间的户型,还要另外交物业管理费。

黎小姐租住在东莞市高埗镇北联新村几年了,每个月她的租金和水电费都一起交给房东,水费4元/吨、电费1元/度。黎小姐称,她知道出租房电费被加价了,“楼盘小区的电费不加价,但租金太贵。出租房租金便宜,只是水电费好像没有不加价的,我们也没得选。”

在虎门镇中心区的金洲社区,许小姐在一栋出租楼内租住了三年,这里的水费是5元/吨、电费是1.3元/度。她提供的去年8月交费收据显示,7月份她用了380多度电,电费差不多500块,只比房租租金少一点。

“我住的单间,夏天很热的时候,电费会超过房租。”许小姐说,她知道房东收的电费比正常价高出很多,但出租房都这样收费,她租住的那栋楼有30多间出租房,基本租出去了,水电费都是这个价。

线上调查

逾九成受访者遭遇过水电违规加价

1月19日,南都针对东莞城中村水电加价问题推出了为期一周的线上问卷调查。此次线上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接受线上问卷调查的受访者覆盖了南城、虎门、长安、东城、塘厦、寮步等25个镇街,其中,90.23%受访者属于来莞务工人员,这群受访者中,又有93.33%受访者表示在东莞城中村出租屋居住过。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东莞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现象相对普遍,94.64%居住在东莞城中村出租屋的来莞务工人员受访者表示,遭遇过出租屋房东水电加价,仅5.36%的人员表示无此遭遇。

其中,出租屋水价加价幅度多聚集在2-5元/吨;有超半数受访者表示,居住的出租屋电价加价幅度在1-2元/度;65.09%的受访者表示,城中村房东水电违规加价行为导致有100元以上额外生活成本支出。

对于城中村房东水电违规加价行为,超八成受访者持不理解态度,而这个人群当中又有57.14%的受访者表示不理解但只能接受。约18.8%的受访者表示理解,其中表示理解并接受的受访者占比5.36%。

在东莞道滘城中村出租屋居住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的出租屋水价加价幅度2-5元/吨、电价加价幅度是1-2元/度,房东水电加价导致额外支出的生活成本有80-100元/月,对此虽然不理解但只能接受。

“居民用电是0.6元/度左右,实际电价却加收到1元以上,给我们这些打工人无疑增加了更多生活压力。”在东莞凤岗城中村出租屋居住的线上受访者表示,居住的出租屋水费加价是2元/吨以上、电价加价幅度在1元左右,导致生活成本每月额外支出达50-80元。

如何让城中村更宜居,问卷调查过程中,受访者积极提建议,其中包括规范二房东合理收费、水电费按当地居民价格标准收取;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城中村房东违规加价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进行相对应的处罚;也有受访者建议东莞政府多设廉租房,让来莞务工人员有个温暖的家。

部门回应

呼吁立法明晰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

日前,针对南都走访东莞城中村普遍存在水电费违规加价的问题,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广东东莞供电局、东莞市发改局、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均回应了南都记者。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建议出台规定明晰处罚依据

“东莞出租屋数量庞大,不少房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往往口头约定租金、收费项目等,为了方便,将水电费用与损耗、公摊费用直接合并收取,客观上导致出现水电违规加价。”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城中村出租屋水电费违规加价举报呈上升趋势。

针对这一问题,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由于证据收集、违法所得认定难等,导致执法存在较大困难。目前东莞出租屋房东多为村民等个人房东,在执法实践中对其是否属于电力销售主体,该类行为能否直接适用电力法和价格法等均存在一定争议。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建议,规范出租屋水电收费,一是可借鉴广深等地做法,由立法机关加强统筹部署,出台相关用水、用电管理条例,完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晰违法行为、执法主体、处罚依据,提升执法效能;二是由对应职能部门出台损耗、公摊等费用参考标准,为租赁双方以及监管部门提供评判依据;三是由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户、“一户一表”,从根本上解决加价问题。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将促各部门规范出租屋水电价

2014年底,东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出租屋水电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称,由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抄表计量的出租屋,其总表和分表用户都执行终端用户价格。出租屋已经实行一户一表的,执行东莞市居民水、电终端价格;实行总分表用户、一表多户计量方式的,也应执行终端价格。

东莞市发改局表示,水电费明确按政府规定的终端价格执行,对于超过政府规定水电价格收取的,价格执行部门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分摊费用则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属市场租赁行为。

据介绍,东莞流动人口多,出租屋数量大,转包现象普遍,且双方租赁时水电价大多为口头协议,明码标价规定未能做到全覆盖。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在处理群众投诉时无法找到房东、出租屋信息不全等,也使部分房东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处罚,影响政策落实。

“我们收到线索会转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应镇街,落实到属地去解决。”东莞市发改局价格和成本调查科工作人员表示,深圳水电违规加价可直接处罚房东,但东莞暂未明确规定,因此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优先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东莞市发改局称,未来将促各部门形成合力,在与市监部门加强合作规范出租房屋用水用电价格行为的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加强统筹部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市民遇到违规加价的情况,可反映至相关部门处理,或依法维权。

东莞供电局:

出租屋分表不作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小区与城中村的用户,供电局均以独立产权为单位单独报装用电。城中村多为自建多层楼房,以栋为单位拥有独立产权,供电局按栋进行装表计费,自建房内的租户与房东自行结算电费。小区通常以某栋某层的“一套房”为单位拥有独立产权,供电局按“一套房”进行装表计费。

由于小区内多为一套房住一家人,不涉及分摊线损和公共用电费用,因此房东加价的行为多发生在城中村。

对于出租屋内使用的分表,是由房东与租户自行沟通安装,不属于供电局的资产,供电局不了解其电表的具体情况,无权管理。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发现加价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介绍,目前东莞城中村出租屋居民交的“水费”(综合水费),除了供水企业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之外,还包括代收费用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市民如发现违法加价的行为,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委员建议

探索地方立法保障工人权益

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30日至31日召开。1月29日下午,来自东莞市社会各界的政协委员陆续向大会报到。针对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乱象,多位政协委员向南都记者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东莞市政协常委、民建市委会副主委谭福龙表示,他有关注到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的情况,他认为这既是房东的不当得利,也给不少产业工人造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产业工人就是我们东莞的‘法宝’。我们不仅要把人才引进来,也要留得住。”他呼吁,有关部门要尽快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另外,在顶层立法方面,他建议东莞可以参照广深的做法,加快立法步伐。

东莞市政协委员王庆余表示,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有损东莞的城市形象,房东应按照规范的行业秩序收取水电费用,维护经济的发展。他呼吁,有关部门要尽可能完善好城中村水电违规加价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服务好租客。

东莞市政协委员谭画是一家科技企业的负责人,针对城中村水电费违规加价的问题,她认为这一乱象有损“打工人”的利益,而且也关乎到城市“留人”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者相关部门能够加强规范管理,让不合理的水电费降下来,让一个普通员工愿意留在东莞”。

南都调研

总第190期

总策划:刘岸然 谢江涛

策划:何永华 梁锦弟

统筹:梁锦弟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唐国轩 黄慧萍 黄芳芳 韩成良 莫晓东 田玲玲

摄影:南都记者 刘媚 实习生 金杨 蒋妍嘉 南方都市报东莞新闻部两会报道组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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