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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父母离异各自成家 孩子由外婆抚养
省法院发家庭教育令 督促爸妈管孩子
生活报讯 (实习生周思彤 记者栾德谦)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十分重要,可有些父母,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处理了一起因为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而引发的民事案件,经过法院了解发现,父母双方对孩子均疏于关爱和教育。最终,省法院向父母双方送达家庭教育令,来督促二人履行监护职责。
记者了解到,在这起抚养费民事案件中,张某和王某(均为化名)在一起生活多年后协议离婚,二人约定孩子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但由于张某一直未给付过抚养费,因此王某将其诉至法院。
但父亲张某称,虽然约定孩子由母亲王某抚养,但他始终放心不下,一直是自己在照顾孩子,并且在庭审中提交了大量的生活照片与幼儿园、辅导班交费记录截图等证据,以证实该阶段孩子由其实际抚养。然而,当一审法官询问孩子时,孩子却说“一直跟妈妈生活在一起”,故一审、二审法院都支持了母亲王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再次来到黑龙江高院申请再审,法官在认真阅卷之后了解到,孩子仅有9岁,认为有必要与孩子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状况。
据省法院介绍,为不耽误未成年人上课,法官带着精心挑选的课外读物与小蛋糕到孩子生活的地方,利用孩子的午休时间,以阿姨的身份与孩子进行了交谈。通过沟通,法官了解到,父母双方均已重新组建家庭,孩子目前由外婆抚养。
两位监护人均互相推卸抚养责任,法官随后在当地法庭对两位监护人进行了当面教育与劝导,向双方送达了家庭教育令,要求父亲积极履行探望权,每月至少探视两次孩子,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及情感需求,积极开展亲子教育;要求母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父亲履行探望权,注重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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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2 0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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