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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4月22日电 (闫淑鑫)近期,卫龙魔芋爽一段“15秒视频22个‘di’”的电梯广告在社交媒体被网友吐槽“扰民”。22日,卫龙相关负责人向中新经纬表示,目前,该广告已在全国范围内完成音量调整,降至10分贝。
18日,该负责人针对上述争议广告曾回应中新经纬称,相关广告仍在播,“全国正在陆续调整音量,部分地区已将分贝调整到10,下周一(4月22日)会在全国完成调整。”
河北厚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向中新经纬表示,《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民楼及以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写字楼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若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为2类环境功能区,1类区则昼间分贝不高于50,夜间不高于40,2类区昼间分贝不高于55,夜间不高于45。因此,若居民楼、写字楼电梯的商业广告声音超过上述相应标准的则属于噪声,涉嫌侵犯民众权益。”雷家茂表示。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闫淑鑫:yanshuxin@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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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涛 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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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22 18: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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