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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闽南日报
占用公共绿地盖花园
一男子暴力抗拆还伤人
本报讯(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洪顺珠 林修猛)在小区的公共绿地上违章搭建拒不整改,在执法部门依法拆除时,还暴力抗拒执法致一人轻微伤。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康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康某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一小区内购买一套一楼的房子。为了居住更加舒适惬意,康某竟然不惜违反规定在屋后的公共绿地上种菜、摆茶桌、砌小鱼池、搭木梯子等,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花园。收到其他业主的投诉,有关部门和小区物业多次通知其自行整改,但仍未整改到位。
2023年3月17日上午,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执法工作人员到康某家依法拆除其违章建筑物。带着情绪的康某拒不配合,还误以为执法人员与其父亲发生冲突,出手将该执法人员推下小木梯致轻微伤。后自觉有错的康某留在现场等候民警,民警到达现场将其带回调查,康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悔过,事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康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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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4 0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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