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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事故发生时,工人只戴了一顶布帽子
鹤壁淇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何芳莉刘俊拴)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联合鹤壁市检察院、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辖区各建筑工地负责人召开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并向辖区应急管理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的制发,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安全生产案件。
“鹤壁某小区的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塌方,两名工人被埋压……”今年2月,一条15秒钟的短视频引起了淇滨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书涛的注意。“该事故的背后是否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检察官立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是否调查、立案等情况进行核查。
经查,今年2月,周某甲、周某乙以河南某公司的名义承接鹤壁某小区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并安排马某等4名管道工人于当月16日到该小区北门进行施工。4名管道工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也不清楚安全操作流程,施工时仅佩戴了一顶普通的布帽子。当天16时左右,其中2名管道工人在最前方挖土时发生了塌方,2人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官在核查中了解到,周某甲、周某乙所在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未办理施工备案、未制定施工方案、未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雇用未经专业培训的马某等4人违规施工并致其中2人死亡,其行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据此,淇滨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
4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淇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该院提起公诉,7月17日,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周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周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此外,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规施工情况发现不及时、监管存在盲区、查处力度不足等问题,向应急管理部门制发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此外,该院围绕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系列活动。截至目前,该院联合应急、住建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3次,深入走访辖区企业7家,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常见隐患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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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5 0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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