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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疆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11月5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冉虎报道:日前,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疆农业保险相关示范条款(2023版)》(以下简称《示范条款》),规范了14个农业保险品种的承保理赔服务标准。
这是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继2021年印发《新疆畜牧养殖业险4个主要险种示范性条款》《新疆林果种植保险(奖补型)示范性条款(2021版)》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供给,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的又一举措。
《示范条款》选取了小麦、玉米、水稻、甜菜、向日葵、大豆、红花、油菜、花生、马铃薯、棉花11个中央政策补贴性种植保险和石榴、无花果、桃3个地方特色小宗林果保险(奖补型)为试点,为各涉农保险公司相关产品的开发、费率调整提供技术支持和标准文本指导。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海彬介绍,近年来,新疆农业保险取得长足发展,但随着经营主体不断增多,在农险理赔标准和理赔方式上并不一致。为了提高农业保险条款的可行性和适用性,规范各涉农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发展,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农业专家指导下,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汇聚行业力量,研究制定了《示范条款》。
李海彬表示,《示范条款》主要针对各涉农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期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释义等内容表述进行规范,明确了各类种植作物、小宗林果产品14种病虫鼠害责任和赔偿处理标准,首次将重大病虫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有效解决了各涉农保险公司现行条款责任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保护了投保客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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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6 1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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