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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深圳特区报
“僵尸非机动车”成小区“牛皮癣”
社区、物管希望制定完善法规政策,让基层治理有理有据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深圳是个典型的移民城市,人口流动性强,又因非机动车折旧,一些小区常出现“人走车留”的现象。这些废旧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长期无人使用,最终成为落满灰尘的“僵尸车”,不仅占据着公共资源,还影响小区环境,且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隐患。该如何有效治理这些“僵尸非机动车”呢?
“僵尸非机动车”清理与否成两难困境
日前,记者在罗湖星湖花园6栋北面一处花坛看到,这里停放着几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从车上的锈迹和车灰尘看,这些车已经很久没使用了。由于长时间没挪动,花坛附近的草慢慢“爬”到轮胎上。“已经放了很久了,碍眼得很。就怕哪天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小区住户程女士说,希望物业可以管管。
在福田区园岭新村,记者看到物业管理处划设的电动车充电场所变成了杂物堆,也停放了很多落满灰尘的自行车和电动车。记者向居民了解到,这里原本是个电动车充电站,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废弃了,还保留着“非充电车请勿占用”“风险点告知卡”等广告标识,但却停放了大量非机动车。
面对这些“僵尸非机动车”,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吐槽。原来,他们没有执法权,清理难度很大,只能通过张贴公告告知居民们主动清理。社区和物业的为难之处还有:小区里的非机动车属个人财产,清理后如果财产所有者找上门,社区、物业方面可能面临纠纷或官司缠身。但如果不清理而致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救援,物业又可能面临消防处罚。
由于“僵尸非机动车”停放在住宅小区内,并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交警、城管等部门没有执法权限。治理上的种种困境,让“僵尸非机动车”成了小区的“牛皮癣”。
业主、物业共同参与走出治理新路
在深圳,有部分小区正在探索“僵尸非机动车”的治理方法。
龙岗吉星花园有居民约2000人,东面紧临常住居民达1万多人的凤尾坑老村,西面是龙岗大道,有公交车站、地铁站。如果小区封闭围合,在管理上简单省事,但1万多人的交通出行就成了问题。曾经,这个开放式小区也有大量“僵尸非机动车”存在。然而,在业主和物业的共同参与治理下,这个地形复杂、房龄达30年的老旧小区成功管住了“僵尸非机动车”。
在吉星花园,物业管理处专门划分了三轮车、二轮车等非机动车停车区。在该小区6栋、7栋楼下,偌大的提示语写着“严禁停放非6、7栋认证车辆,时间(晚17∶00—早9∶00)”。此外,小区多处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处也有温馨提示:“没有吉星花园号牌的电动车、自行车禁止在此停留,违者将被锁车或移走。”原来,小区业主买回非机动车后首先要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领取一张标识号牌,和外来车辆进行区分。即便出现“僵尸机动车”,寻找车主的范围也大大缩小。
吉星花园物业经理庞金伟介绍说:“查到车主乱停放,第一次会进行警告,第二次就上锁并移到专门停放的区域,移走车子后,我们再发通知让业主住户来取车。”据悉,这些措施经业委会讨论后从去年底开始试行,今年3月形成《吉星花园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停放管理方案》并正式实行。“面对小区‘僵尸车’这些老大难问题,业主要充分发挥自治的作用,和物业共同参与治理。”庞金伟说。
基层治理期待更精细化的法规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目前没有非机动车强制报废的规定,“僵尸车”“僵尸非机动车”也没有具体的法律定义。由于非机动车价格相对低,车辆折旧后“想丢就丢”的情况普遍。而规章制度的空白,也让“僵尸非机动车”一直“僵”在那儿。针对大量堆积的“僵尸非机动车”,国内部分城市已有社区开展以废旧非机动车有奖兑换生活礼包、定点认领、设置缓冲期等举措进行清理。来自基层的探索,为清理“僵尸非机动车”提供了有益经验,但还需要长效的法规政策支持。
2022年底,深圳消防、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警、银保监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十严禁”的通知》,立足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然而,对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回收报废问题仍缺乏详细的配套细则。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社区、物业管理等工作人员希望多部门联动制定和完善更精细化的法规政策,让“僵尸非机动车”的认定和处置程序及流程更加明确,使基层治理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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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8 0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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