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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亲,办信用卡吗?额度3至5万!”在金融业飞速发展的当下,信用卡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一些可乘之机。推销人员邱某以上门办理信用卡为幌子,盗刷十余名被害人钱财,涉嫌盗窃罪。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邱某提起公诉。
2023年2月初,重庆市的邱某约两名好友一起到江西省南昌市某公司应聘,从事信用卡和POS机办理推销工作。在为商户上门进行办理的过程中,邱某发现大部分商户手机操作不熟练,在生意繁忙时甚至会将手机交给邱某。渐渐地,邱某发现这是一个“商机”。
在工作十余天后,邱某邀约好友一起去外地办理业务,驾驶小车途经武穴市、黄冈市,直至3月31日来到阳新县。第二天,邱某在为某餐馆工作人员办理信用卡时,趁其不注意,使用自己的POS机扫描该男子付款码,进行信用卡盗刷,并在得手之后迅速删掉付款记录。
“如果不是店里的营业流水需要核对,我都不知道自己的钱被偷走了。”几天后,该男子发现信用卡被盗刷298元,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后邱某被抓获。
该案于7月5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邱某先后在武穴市、黄梅县、阳新县以办理信用卡为幌子,用POS机偷刷十余名被害人银行卡、信用卡、花呗等钱款,共计3244元。
“POS机刷卡交易1000元以下,具有小额免密免签的功能,我只需要靠近扫一下就可以了!”当办案检察官讯问邱某详细的作案手段时,邱某这样说道。
目前,邱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结合案件事实,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目前,邱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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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3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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