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本报讯 1月1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了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省教育厅出台政策,明确三类高校可在我省设置校外教学点,包括省内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山西开放大学;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教育部与地方合建高校;承接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或列入“双一流”建设计划的省外地方高校。
校外教学点是高校为满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需要,以平等协商方式与校外其他法人单位合作,依托设点单位的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开展招生宣传、线下面授、线上教学、学习辅导、集中考试、实验实训、毕业指导、学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高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依托和服务延伸。
按照要求,主办学校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实际开展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主办学校应有效保障课程质量,学校自主开发的网络课程占网络课程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主办学校要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校外教学点不应以校外教学点名义从事独立办学等超出校外教学点职责和设点协议范围的活动;不得与其他组织、机构签订办学(招生)协议;不得点外设点;未经主办学校同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随意变更办学地址。(张晓丽)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4 08:45:0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