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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西安市民马女士的心里一直堵着一块石头。只因交的一笔2万元装修订金,至今仍被装修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无法拿回。
协议写明“可无条件全额退回”
马女士有一套129平方米的新房需要装修,1月3日,她在西安城南一家装饰公司参观时,交了2万元订金(预付款)。“我也不是随便就交订金的,双方签订有订金协议,写明可以无条件全额退款,我心想如果后面再选其他家,这家也能退,就先付了订金。”马女士说。
然而,当马女士后来选择其他装修公司,向该装饰公司提出退款申请时,其工作人员却一改之前的爽快,一开始称正月初八就给退。马女士等到正月初十看没动静主动联系,对方又称“等几天肯定退”,“前几天我老公打电话催问退款进度,他们竟然说公司得‘进一单才能出一单’,这不是开玩笑嘛?”这样的回复令马女士一家既愤怒又哭笑不得,“这完全是把我的钱当成他们的流动资金在用了,这跟非法占用有什么区别?”
3月18日,记者看到了马女士与该装饰公司签订的一份“年终大促订金协议”,其中一条写明“客户自缴纳订金起至2027年1月3日前自由对比,如2027年1月3日前无任何问题补签合同享受以上所有优惠权益,2027年1月3日前有任何问题可无条件全额退回订金”。这份协议签订的日期为2026年1月3日。
马女士称,最终选定别家装饰公司后,她已依照协议,第一时间前往该公司申请办理退款手续,当时对方称退款没问题,但考虑“年底财务走账”,问能否到年后再退,马女士答应了,没想到一等就是近一个月时间。
“我当时想,他们承诺了无条件退款,我又没量房也没出设计图,公司没有产生任何实际成本,退款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马女士回忆道。但令她始料未及的是,当初笑脸相迎的销售人员态度变得含糊起来,以“年底财务结算”“等领导来了汇报”“年后再说”等理由一拖再拖。
装饰公司:本周内完成退款
记者在“天眼查”平台查询到,这家装饰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9日,目前处于存续状态。3月18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负责跟进处理马女士退款问题的刘姓工作人员,据他称,公司原本计划3月底给马女士退款到位,现经沟通协商,本周内将退款到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称,“进一单才能出一单”通常是一些企业现金流极度紧张时的说法。在装修行业,预付款(或称订金、意向金)是公司重要的现金流来源。一些公司往往将后期消费者的预付款挪用于填补前期的资金窟窿或支付各项运营成本,一旦新增订单放缓,就会导致退款链条断裂。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定金”具有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给付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而马女士所交的“订金”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付款”,在交易未达成、且经营者未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返还。马女士仅在1月3日交款,后来提出退款,期间并未产生任何设计、测量等实质性服务。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马女士这样的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该司法解释明确回应了预付式消费中常见的“收款不退”等痛点问题。其中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的,构成欺诈,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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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3-19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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