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贵港日报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在执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的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三轮车2辆、电动三轮车2辆、电动二轮车1辆、二轮摩托车1辆、货车2辆予以查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使用以上被查扣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请各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贵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治超站(地址:港北区金港大道西环立交桥往北500米,电话:0775-4573786)接受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贵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告知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4-22 12: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