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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邓州市公安局成功侦破系列虚开骗税全链条团伙案件,打掉虚开骗税团伙5个,查明涉案发票金额2.3亿元,从全国各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彻底斩断该跨省涉税黑灰产业链。
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托“警税合成办案联勤中心”,通过警税“共同研判、数据融合、实体运作、成果共享”的协作模式,与税务部门共同开展情报研判,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目标性的涉税违法专项打击,聚焦行业性、团伙性、跨区域重大虚开骗税案件,在获悉辖区有涉嫌虚开发票的线索后,实行“一案一专班”措施,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对案件迅速展开调查。
专案组民警先后前往山东、湖北、广东、江苏、浙江等8省市,行程2.8万公里,夜以继日地对涉案公司的财务资料、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记录、发票资料、纳税申报材料等资料进行调查。历时3个月,专案组民警通过对海量信息抽丝剥茧,初步掌握了该团伙的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关键证据,初步查清了团伙的人员构成、运转模式、组织架构等情况。
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特别复杂,为彻底捣毁该团伙,邓州市公安局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在南阳市局经侦支队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顺利从全国各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目前,该12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民警提醒:税收乃国之根基、财政之本,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保持对涉税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严惩侵蚀国家税收的“硕鼠”。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邓州市公安局,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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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3 2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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