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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记者从广铁警方获悉,1月15日13时42分,在佛山西站一名旅客携带19盒“网红电光花”(俗称“仙女棒”)进站乘车,在安检口被佛山西站派出所警务执勤队民警查获。
据当事人陈女士称,其准备携带“网红电光花”回广东怀集县老家燃放,增加过年的年味。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陈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陈女士携带的19盒烟花被佛山西站派出所收缴并用水浸泡销毁处理。
“‘仙女棒’属于‘冷烟花’,是烟花爆竹的一种,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执行与传统烟花爆竹一样的禁止携带要求。”佛山西站派出所民警说,“一些市民朋友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既然城市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便想着坐火车带回农村老家,此举不但将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更是严重威胁车站列车旅客的生命安全。”
佛山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对行车安全及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带来隐患,春运出行,乘坐火车时要严格遵守《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不得寄递!国家邮政局通知
据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14日消息,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寄递管控工作,不得为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客户提供寄递服务。
随着春节临近,尤其是一些地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政策调整,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需求集中。通知表示,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各企业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导致重大寄递安全事件。
通知要求,坚决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强化对烟花爆竹、玩具类烟花、“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防控;强化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大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集中地安全管控力度,不得为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客户提供寄递服务。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国家邮政局官网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肖坤友、钟锦云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佛铁公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陆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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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6 15: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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