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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近期,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成功侦破一起“网红”自诩“修炼得道成佛”,打着治病消灾、驱瘟解蛊等旗号,编造、散布封建迷信言论对粉丝实施诈骗案。
一、欺世盗名博流量
2023年以来,一名装扮怪异、表演夸张的男子(杨某某),频繁出现在“村超”“村BA”“鼓藏节”等大型活动和民俗节日庆典现场。
杨某某借助活动热度迅速蹿红网络后,利用广大网友对少数民族神话传说的猎奇心理,将自身包装成苗族所谓的“苗圣”形象,以宣传“苗族文化”“蚩尤文化”为名,在网络平台大量编造发布“苗族巫蛊术”“上古大神仙智慧”“科学修炼养生健康文化”“生命科学”等音视频内容,获得大批粉丝关注讨论。
二、蛊惑粉丝骗钱财
杨某某走红网络后,自诩是“当今时代修行得道行道证道合道成佛第一人”,称“掌握连接宇宙高维智慧和高能量密码的神奇能力”,编造、散布“修炼功法”的神奇功效,宣扬所修炼的“天地妙法”可帮助身患疾病、遭遇困境的网友不药而愈、重获新生,诱骗粉丝捐献钱财、缴纳费用“同修妙法”。
广西的阳先生网上看到杨某某发布的视频与直播内容后,相信其具有“神通”和“特异功能”,向杨某某转账近4万元,为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祛病消灾;云南张女士在网上看到杨某某发布的视频内容,信以为真,向其转账2万余元,学习养生“密法”;江苏盛女士在网上看到杨某某发布的视频,认为其能够疗愈心灵创伤,转账5千余元,与杨某某“网络共修”……
三、祸害他人终害己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杨某某利用“少数民族网红”身份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在抖音、快手、微博、微信、荔枝等网络平台开设自媒体账号,以录制音频、制作短视频、开直播等方式,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对粉丝进行精神控制并实施诈骗,一旦受害人醒悟发觉受骗后,杨某某便将受害人拉黑、删除跑路。
因杨某某的行为涉嫌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红“苗圣”诈骗粉丝,可能触犯了我国哪些法律?遭遇此类诈骗应当如何应对?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吴青豪律师作如下解读:
律师解读
一、网红“苗圣”诈骗粉丝,可能触犯了我国哪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依上述规定,网红“苗圣”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二、网民应如何防范网络诈骗?
网民要擦亮双眼,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注意分辨网络上各种自媒体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可能遭遇诈骗时,应在第一时间停止进一步交易转账,并尽可能收集与诈骗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视频、直播截图、音频等,对于后续的报案和调查至关重要。
被诈骗后的网民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陈述被骗的经过、涉及的金额、对方的相关信息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并向涉及的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平台采取措施封禁诈骗者的账号,防止其继续行骗。
来源 黔微普法
编辑 何涛
二审 杨韬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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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7-11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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