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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武装力量体制,从指挥关系上看,是中央禁军和地方武装两级体制。
我们就来说说北宋中央禁军和地方武装。
1、中央禁军
(1)禁军的性质、名号及编制等级
北宋的禁军是从五代的禁军承袭下来的,与五代禁军的性质一样,是中央政府直接统辖的国家正规军,队。
除了如殿前司所辖诸班直(有时也参加征战)以及少量隶属于御前忠佐军头司、皇城司和骐骥院的禁兵是扈从皇帝和卫戍京城的之外,大量的禁军是担负着征战、屯戍边郡和地方的任务。
即是说,北宋禁军其戍卫京师和宫城的警卫部队的性质已不占主导地位,而其由中央直接掌握的常备军,队的性质已占据了主导地位。
同时,北宋建立后,太祖为了巩固其王朝统治,先后采取了多种措施以提高禁军的素质,增强其战斗力,从而使北宋的禁军成为全国军,队的精锐者。
北宋军,队一个特点,是每立一军,都要起个名字,并形成了制度:
“艺祖皇帝(宋太祖赵匡胤)其军制亲、卫、殿、禁之名,其营立龙、虎、日、月之号”。
禁军虽然都是中央统辖的常备军,队,但实际上却有等级上的差别。
按禁兵的军俸,大致可区分为上、中、下三等。
军俸钱为1000文者为上禁兵,700和500文者称中禁兵,400和300文者为下禁兵。
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原是后周的四支主力部队,是北宋禁兵中的上军,通称为上四军,而其他各名号的禁军是中军和下军。
但是,在各等禁军中,其级别也各有等差。
(2)禁军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数
禁军的编制单位,大致分为厢、军、营、都四级,再加上班直这一特殊的编制单位,共为四级五种的编制。
四级编制的情形为:
“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
现将这四级共五种编制单位,分别介绍如下:
厢
厢这一级编制单位,是由兵力部署和布阵上的左、右两翼之意演变而来的。五代时,“诸军皆分左、右厢,厢各有主帅”。
北宋继承后周军制,除了捧日、天武、龙卫、神卫上四军外,殿司的骑军骁骑军、步军虎翼军,马司的骁捷、骁武、云翼军和步司的虎翼、勇捷、威武、清塞、归恩军,也编制了左、右厢。
但是,其他大多数名号禁军,并无厢一级的编制。这说明,厢一级的编制在北宋军,队中并不普遍,也不占有重要地位。
厢一级的编制不占重要地位的另一表现是,“厢”下设军的数目远不足正规编制的10个,并且设厢的军其所编制的指挥数目亦极不统一。
例如,同为设厢的虎翼和归恩军,前者在仁宗时编为96指挥,后者在太宗雍熙时仅编有2指挥,二者相差竟如此悬殊。
厢的编制之所以不占重要地位,与其编制庞大,各厢所设的统兵官——都指挥使,军权较大有密切关系。
为防止武将权力过大,宋廷于是采取了逐渐削减厢的编制人数的办法。例如,虎捷军在北宋初年有指挥46,后改名神卫军。仁宗时以后,该军只存31指挥,到了英宗以后,厢都指挥使已成为武将的虚衔,有名无实了。
军
军一级的统兵官是军都指挥使,副统兵官是都虞候,但也有不设都指挥使的。
如真宗晚期,捧日等上四军又编制了第四军,该军因为是“处所退年高者”,便只设都虞候,而无都指挥使。
按正规编制,厢下设军,一军为5指挥(营),兵员2500人。但是,军的编制也不统一。
有许多军上面并不设厢,而是单独的高级编制单位;有的军下面直接编制指挥,有的军下面还分上下、左右等军,而分军的军下面再编制指挥。
于是,同样一军,它所编制的指挥数也很不一致,甚至差距很大。
例如,真宗晚期,殿前司的宁朔、骁胜军,侍卫马军司的云骑、武骑军,各编制10指挥;而殿前司的神勇、宣武、骁骑军,下面又各分上、下两军,所分的军也各编制10指挥,这样若以不分军的军计算,则一军就编了20指挥,是编制标准的4倍。
还有,殿前司的虎翼左右军,侍卫步军司的虎翼左右军,这两支虎翼军,其下又各分设5军,所分的军也各编制10指挥,如以不分军的军计算,则一军就编制了50指挥,是编制标准的10倍。
营(指挥)
指挥是最重要的编制单位,由指挥使和副指挥使统领之,每指挥编制500人。
各指挥还均有番号或名号。有番号者,如捧日左厢第六军第三指挥,虎翼右厢第二军第三指挥等;有名号者,如效顺指挥、无敌指挥、定塞指挥等。
指挥之所以是个最重要的编制单位,在于它是最基本的战术单位,编制固定。
因而,禁兵的调遣、编组及计算兵力,均以指挥为单位。如宋辽澶州之战时,真宗“发永兴驻泊龙卫、云骑八指挥赴行在”;待战争结束,宋辽签订了“澶渊之盟”后,真宗又命“天雄军、沧、邢、贝州留步卒六指挥”,其余均放还。
当时人们有种议论,“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这并不是指每一指挥内部官兵间互不相识,而是指禁兵在屯戍、调动和作战时,往往以指挥为单位进行临时组合后,出现的中、高层军事领导与下属互不谙熟的情形。
因为以指挥为单位进行调遣,打乱了各个指挥原来所隶属的厢、军编制系统,加上新的组合又委任以新的统兵官,于是新的统兵官与各个指挥间的官兵,乃至统兵官间就出现了互不相识的情况。
指挥虽然是固定的编制单位,但每指挥的实有兵员,经常不满500之数。究其原因一方面各指挥情况不同,另一方面宋军普遍缺员。
都
北宋袭用五代制度,在指挥之下设有都的编制。都是禁军最小编制单位,一都编制100人。
都一级的统兵官,马兵为军使和副兵马使,步兵为都头和副都头。
捧日、天武军的每都,在副兵马使和副都头之下,尚有十将、将、虞候、承局和押官等。
据仁宗时起居舍人、直龙图阁尹洙记述,一都之中兵卒的分工为:
“诸处马兵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俱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十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弩手”。
这说明,无论马兵或是步兵,一都都是100人左右,而弓箭手人数占十之七八。
班直
班直是禁军中一个特殊的编制单位,也是在五代时就已出现了的。
例如后唐明宗“选诸军骁勇者为亲军,分置四指挥,号从马直”。
再如,后周时的散员、散指挥使、散都头、内殿直、散祗候等,都是诸班直的名号。宋承周制,也在殿前司中设置班直这一编制。
班直是扈从天子最亲近的禁兵,是从禁军中最骁勇的上军中挑选出来的。班直隶殿前司,其主要任务是担当皇帝的宿卫、仪仗、乐队等,紧急时,也参加征战。不过,班直参战是比较罕见的。
据《宋史》卷一百八十七《建隆以来之制》记载,殿前司所属诸班直是:
马军诸班直:
(1)殿前指挥使:有左、右二班;(2)内殿直:有左、右四班;(3)散员:有左、右四班;(4)散指挥:有左、右四班;(5)散都头:有左、右二班;(6)金枪班:有左、右二班;(7)东西班:有弩手、龙旗班、招箭班共十二班;(8)散直:有左、右四班;(9)钧容直:有二班;(10)外殿直:有一班。
步军御龙诸直:
(1)御龙直:有左右二直;(2)御龙骨朵子直:有左右二直;(3)御龙弓箭直:有五直;(4)御龙弩直:有五直。
殿前司马军诸班直的统兵官有都虞候、指挥使、都知、副都知、押班等。
步军御龙诸直的统兵官有四直都虞候,每直各有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有资料表明,各班、各直的编制人数,大致相当于都,个别则相当于指挥。
北宋前期禁军编制的总人数,各朝和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现据《宋史·兵志》分列于下:
太祖开宝年间(968~976年),19.03万人;太宗至道年间(995~997年),35.08万人;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年),,43.02万人;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82.06万人;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年),66.03万人。
(3)禁军的屯驻和更戍制度
北宋禁军的屯驻,实行颇具特点的“内外相制”制度。
这种制度,就是让驻京师与驻诸道的禁兵在数量上大体保持相等,使之相互牵制与制约,以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
正如朱弁《曲洧旧闻》所言:
“艺祖(宋太祖赵匡胤)养兵止二十万,京师十万余,诸道十万余。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天下承平百余年,盖本于此。”
此外,南宋人著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七和《历代兵制》卷八中,亦有类似的记载。由赵匡胤亲自创建的这一屯驻制度,大致坚持到神宗改制时期。
北宋前期禁军实行“内外相制”的屯兵制度后,使禁军在原来“守京师”和“备征伐”两项基本任务之外,实际上又增加了一项相互制衡的任务。
这种做法,对于保持北宋的社会稳定,维护赵宋王朝的统治,不能不说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凡天下之兵皆内外相制”,也势必造成禁军战斗力分散甚至相互抵消的消极影响。
北宋前期禁军,不但要根据“内外相制”的原则进行屯驻,而且更不能长时间驻在一地,要进行“更番迭戍”。
这一更戍制度,也是赵匡胤创设的。
宋廷规定,除殿前司的捧日和天武两军外,“自龙卫而下,皆番戍诸路,有事即以征讨”。
还规定,戍守边地的禁军,每隔一二年便要换防,进行互相更代。
其理由大致有三:
一是要解决五代时因“兵骄而将专”所造成的“横猾难制”问题,这是从政治上考虑的;二是要锻炼军士“知艰难,识战斗,习山川”,这是出于军事目的;三是使禁军“远妻孥怀土之恋,兼外戍之日多,在营之日少,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这是经济上的原因。
更戍制度的实行,虽然在防止将领专权、锻炼部队和减轻国家的军粮负担方面会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诸军少曾在营”,也给部队造成了平时秩序混乱、军事训练难以落实,战时则“各不相管辖”、“号令不能相通”等消极影响。
因而,到神宗时,“慨然更制”,“无复出戍”。
禁军的屯驻与更戍,常常使用屯驻、屯戍和“就粮”三种名称:
屯戍于州者称屯驻;屯戍于边郡要地者称驻泊;“非屯驻、驻泊,以粜贱而留之者,曰就粮”。
而“就粮”禁军准许携带其家眷一同前往。
2、地方武装
北宋由地方统辖的武装力量,主要包括厢兵、乡兵、蕃兵三种。
(1)厢兵
厢兵是北宋国家正规军中的地方军。《宋史》称:
“厢兵者,诸州之镇兵也。内总于侍卫司。”
北宋初年,宋太祖将各地藩镇兵中的壮勇者,抽调中央编入禁军,剩下老弱者留本城,以充当厢兵。
同时,“太祖皇帝制折杖法,免天下徒,初置壮城、牢城,备诸役使,谓之‘厢军’。后乃辗转增创军额,今遂与禁军数目几等”。
这说明,厢兵的始建是由藩镇旧兵与杂役新军两部分所组成。
其后,厢兵的来源大致有三:
一是招募。即凡健勇者,募充禁兵,“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为厢兵”。二是由罪犯充当。三是禁军中被拣退者降为厢军。当然,个别时也有厢兵迁升为禁兵者。
如天禧元年(1017年),宋真宗下令“选天下厢兵迁隶禁军者凡五千余人”。
厢兵的编制有军、指挥和都三级,一般以指挥为单位。
有军级编制的厢兵编制“马军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步车亦如之”;而无军一级编制只有指挥和都两级编制的厢兵,其编制兵额和统兵官的设置,则与禁兵大致相同。
厢兵的任务,主要是“专以给役”,厢兵服役范围相当广泛,如修筑城池、制造武器、修路筑桥、造船、运输、治理疏通河道,以及侍候和迎送官员,等等。
由于大批厢兵服役,虽然可以减轻民户的部分夫役负担,但是,因州官利用厢兵供役这个条件,任意占用厢兵从事各种杂役,从而使厢兵数额庞大,耗费大量军费,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加了人民的经济负担。
厢兵在州郡地位低下,俸给微薄。北宋初年,厢兵年俸为3万,以当时币值计算可买良田十余亩,这样的年薪可以说不算微薄。
但是,后来由于辽、西夏袭扰,边防紧迫,厢军兵额随之日增,国家财力日绌,于是厢兵待遇每况愈下。
再加上层层克扣,厢兵的俸给难以维持简单的生活。有的则因过重的劳役和官吏的盘削,而死于非命。
例如,担任漕运的厢军,仅有的口粮被官吏克扣后,一个个“褴褛枯瘠”,终身回不了家,老死在河路上。再如,福建漳泉等地的递送厢军,三年一易,死亡大半,还有全家皆死者。
对于厢兵这种悲惨的遭遇,连宋朝的最高统治者也无法否认。
宋仁宗赵祯就曾对辅臣说过:“闻滑州修河,役卒多溺死者,有司第以逃亡除其军籍,深可闵伤。”
(2)乡兵
乡兵是非正规的地方武装。它不脱离生产,不需政府供养,是不隶国家兵籍的“不养之兵”。
乡兵“选自户籍,或士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
北宋乡兵,先是在沿边的河北、河东、陕西各地农民中征集或招募来的,以防御辽及西夏。
其粮饷兵仗,都由本乡自备,并在应征者手背上刺有“义勇”、“弓箭”、“弩手”、“土丁”等名号。
到真宗天禧间,各地乡兵纷纷建立。如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寨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河东、陕西有义勇,麟州(陕西绥德)有义兵,川峡有土丁、壮丁,荆湖南、北有弩手、土丁,广南东、西有枪手、土丁,邕州(南宁市及其西南地区)有溪洞壮丁、土丁,广南东、西有壮丁等。
北宋乡兵主要靠征兵,也有一些靠招募。
例如,广南西路的土丁属于征兵;而河东、陕西弓箭手和陕西护塞、川峡土丁等则属于募兵。
仁宗嘉祐时所创建的广南西路土丁规定:“籍税户应常役外五丁点一为之”。
共编选了3.98万人,分队伍行阵,每年初冬,集州教阅,练习枪、镖、牌三种兵器。也有的一些采取“凡成丁以上皆籍之”的办法。河东、陕西弓箭手,既招募汉人,也招募羌人,弓箭手被招募后,于左手背上各据州军名刺“第几指挥”字样。仁宗庆历中,弓箭手已达32474人,编成192指挥。
乡兵的编制,没有完整记载,并且各地乡兵的编制也不相同。有些乡兵与禁兵的编制大体一致。
如,仁宗康定初,河北、河东强壮,陕西、京东、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为团,置押官;四团为都,置正副都头各一人;五都为指挥,置使”。
再如,河北、河东、陕西义勇也以500人为指挥,置指挥使1人,副指挥使2人,正都头3人,十将、虞候、承局、押官各5人。
但有些乡兵,则与禁军的编制有明显不同。如河北、陕西强人,有的置都头、指挥使;有的置押官、甲头、队长等。
各种乡兵的素质有较大的差别。就多数乡兵而言是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但是,诸如弓箭手等少数乡兵,由于“习其川原,识其形胜”,为保卫自己的家园故土而战,因而有相当的战斗力,故能在防御辽、西夏作战中发挥应有作用。
(3)蕃兵
蕃兵,是宋王朝出于对西夏作战的需要,从仁宗中期开始,在宋、夏交界的西北边疆地区,招募河东、陕西两路的内属羌族部落壮丁,而创建起来的边境守军。
即是说:“蕃兵者,具籍塞下内属诸部落,团结以为藩篱之兵也。”
蕃兵是以部族为单位而建立起来的地方武装,其编制也很不整齐划一。
一般地说,大寨、门户多、部族众者所编制的兵马数就多,反之就少。
例如,英宗时陕西秦凤路的陇城寨有五门、五大部族、三十四小族、三十四姓,其编制的总兵马就有2054;弓门砦,仅有二大门、十七部族、十七姓、十七小族,编制的总兵马,则为1704。
再如,当时泾原路的平安寨有十一族,其总兵马为2348;西壕寨,仅有三族,其总兵马为454。
同时,陕西、河东路开始所置蕃兵,其行政首领往往兼任统兵官,即:
“大首领为都军主,百帐以上为军主,其次为副军主、都虞候、指挥使、副兵马使”。
这种编制人数不统一、统兵官与行政单位首长不脱钩的情形,恰是蕃兵没有统一编制的反映。
这种状况,直至神宗时才有改变。
熙宁八年(1075年)五月,神宗诏李承之参定蕃兵法,规定:
选陕西蕃兵丁壮户,九丁以上取五,六取四,五取三,三取二,二取一,并年二十以上,涅手背,毋过五丁。
还规定:
每10人置十将1,50人置副兵马使1,百人置军使1、副兵马使1,200人置军使1、副兵马使3,400人加军使1、副兵马使1,500人又加指挥使1、副兵马使1,过500人每百人加军使1、副兵马使1,即一族30人以上亦置副兵马使1,不及20人只置十将。
这个编制,既照顾了羌人原有的大小部族,也采用了禁兵指挥与都的两级编制。
蕃兵在当时是一支强大的少数民族武装,英宗时仅陕西四路,就约有蕃兵10万,战马2万匹。但是,他们受不到应有的重视。
庆历二年(1042年),任环庆路安抚使的范仲淹就曾说:
“熟户(指蕃兵)恋土田,护老弱、牛羊,遇贼力战,可以藩蔽汉户,而不可倚为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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