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G348国道沿途进行夜间巡逻。20时30分许,当民警巡逻至G348国道959公里一便道口时,发现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车厢里人头攒动。十数名乘客坐在毫无防护措施的车厢内身体随着车辆行驶摇摇晃晃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在拦截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还没有悬挂号牌。
经查,该车驾驶人姓代(59岁)。“你知不知道货车不能载人?还装这么多,出了事故怎么办?”面对民警的询问,代某某回答道:他有一个李子园,现在正是李子采摘的季节,车厢里装的都是帮他采摘李子的工人,代某某自己也知道货车不能载人,但当天收工时天已经黑了,他想着这些工人年龄都比较大了,就顺便搭载他们一段,没想到被交巡警巡查到了。
“那车子的号牌呢?为啥子不挂号牌?”代某告诉民警:该车是他最近买的二手车,过户后一直用的临时号牌,现在正式号牌已经拿到了,就放在车上,但因最近忙着摘李子,就搞忘了把号牌安装上,这一被查才想起临时号牌早已过期。
“再怎么也不能忽视安全,货车车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急刹或者转弯的话,车厢内的乘客将直接被甩出去,极易发生严重伤害。”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以案说法,指出货车违法载人和不悬挂号牌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责令驾驶人将货厢内乘客进行转运,现场消除违法行为,杜绝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代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作出罚款1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扣留代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法律条款0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02交巡警提醒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用货车违法搭载乘客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不悬挂号牌的车在道路上行驶会主观地逃避法律法规制约,严重影响正常的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请广大驾乘人员树立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平安驾驶,安全出行!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4 00: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