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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对外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文号:丰财采投〔2026〕3号),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对“丰宁县垃圾收集设施灾后恢复”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投诉作出正式认定。公告显示,投诉方滑县金世达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三项投诉中,一项被认定成立,但因不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将继续推进。不过,公告未披露成立投诉的具体事由,引发公众对政府采购透明度的关注。

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据悉,涉事项目编号为HB2025114750010002,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级作为采购人,承德市标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采购代理机构,核心采购内容为240L垃圾桶2522个,用于补足因灾害损毁的垃圾收集设施。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1月18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正式发布,12月10日完成开标,12月12日公示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沧州泰乾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公告梳理了完整的投诉处理流程:中标结果公示后,参与投标的滑县金世达实业有限公司对招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并于2025年12月16日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同年12月22日,承德市标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对该公司的质疑事项不予支持。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滑县金世达实业有限公司于12月24日向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提起投诉,经补充相关材料后,财政局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投诉人提出的三项投诉事项中,前两项具体内容明确:一是对评审过程中被评定为“资格评审不通过”提出异议;二是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函回复中,未针对“招标文件未按照平台格式要求编制”事宜作出详细合理回应,而以“平台中明确了投标文件格式”为由推脱招标文件编制有问题。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核查后,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因缺乏事实依据,依据该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该两项投诉;投诉事项3被认定为投诉成立,但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该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允许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对被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3”未披露任何具体内容,仅以“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一笔带过,这一做法引发公众对信息公开完整性的质疑。
公开信息显示,本次涉事的采购代理机构承德市标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以来已多次代理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双滦区交通运输局、隆化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等当地多家事业单位的采购项目,业务覆盖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交通建设等多个领域。
来源:探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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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2-08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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