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巴中日报
南江一九旬老人赡养遇难题
巡回法庭解纷普法两不误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向东升)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沙河法庭在沙河镇某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现场组织周围群众参与旁听,实现解纷普法两不误。
沙河镇某村年过九旬的老人张平(化名)育有四子两女,长子、长女因病去世,剩三子一女,均已成家。老伴去世后,张平一直独居,如今体弱多病,需要有人在身边照料。虽镇、村多次出面调解,但其子女始终无法统一赡养意见。无奈之下,张平只好将四名子女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
沙河法庭受理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纪大,且山高路远、行动不便,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并邀请村(社)干部及老年人代表旁听。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先法后情,与老人的子女逐一谈心,用亲情感化几名子女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为后辈树立好榜样。最后,老人的四名子女当庭就赡养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将自觉履行。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在一些偏远山区,拒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更好地推动农村普法工作,在庭审结束后,法官随即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参与活动人员讲解老年人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财产、养老等问题,并提出自我保护和维权方法,引导老年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多点
巡回审判是司法便民的有力举措,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也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南江法院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让知法、守法入脑入心,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读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4-21 09:45:2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